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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没“个性” 妻子要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6:35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萧萧)记者今天从宣武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妻子因不堪忍受丈夫没个性而要求离婚的案件,由于该妻子的起诉理由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宣武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

  刘奇(化名)今年26岁,是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员,他性格温和、细心体贴、不赌博、不酗酒、不抽烟,就是对已经领了结婚证的妻子,也是直到双方正式举行了婚礼,才突破
最后的底线。但让刘奇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些使得时尚的妻子李梅(化名)无法忍受,认为他“太没个性”,最后竟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宣武法院审理后得知,这对小夫妻去年2月才结的婚,前不久双方因为一点琐事发生矛盾,分居至今。从双方所谈的情况看,丈夫刘奇性情温和、体贴,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妻子李梅对此没有异议,但刘奇的没个性让她着实难以接受。

  对于自己被起诉离婚一事,刘奇一直感到不能理解:他不相信5年的感情怎么会因小事破裂到这种程度,为了挽回妻子的感情,分居半年来他不敢给妻子施加任何压力。说到双方没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更是让他不解,回想双方婚前一起度过的幸福情形,婚后他下班就回家,遇有妻子和朋友外出聚会,他常常毫无怨言地开车接送妻子。至于双方遇到的一些生活问题,他认为这是所有夫妻都会遇到的,并非要通过离婚才能解决。由于李梅坚持要求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驳回了李梅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双方虽然婚后在家庭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矛盾,但只要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相互沟通、理解,认真对待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并加以妥善解决,是可以和好的,现李梅要求离婚,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故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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