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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昨日正式出庭审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6:5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靖)昨天是“五一”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北京市远大职业高中副校长李红作为人民陪审员,第一次走进法庭,履行审判职责。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正式实施后,本市人民陪审员首次审理案件。

  上午9时,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八法庭。李红和合议庭审判长、另一名法官一道走进法庭,端坐在陪审员席位上,审理一起普通的债权纠纷案。

  “‘五一’前我就接到通知,并收到了案件的有关材料。”李红说,开庭前她进行了认真准备,包括仔细阅读原告的起诉书,查阅了一些相关的法律书籍。“人民陪审员绝对不是只陪不审,在法庭上的权利和地位与其他法官完全一样。”

  李红聚精会神地听完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对于原告提出要求返还利息的请求当庭发问:“是什么利息?请向法庭解释清楚。”这是她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第一次向原告提问。

  听了原告的解释,李红又提出第二个问题:“利息计算的起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最后,在被告表述了答辩意见后,李红又问了一个有关国债方面的问题。在一个半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李红三次发问,并与审判长多次交换意见,合议庭还进行了大约3分钟的合议。

  审理结束后,该案审判长说,作为初次出庭参加审理的人民陪审员,李红的几次发问比较专业,对法院的审判节奏也比较适应。而李红则表示,刚开始坐在陪审员的位置上,心里既紧张又激动。随着案件审理的逐步进行,感觉逐渐进入角色。“在审理过程中,审判长主动与我交换意见,我感觉那一个半小时里,自己就是一名法官。”

  据悉,本市有1342名人民陪审员通过了上岗资格考试,并获得证书。其中,市一中院有100名,他们来自医院、邮局、妇联、社区等各行各业。这些陪审员将改变以往“只陪不审”的现象,他们可以依法在开庭前调阅案卷、在庭审中发问、在合议庭里行使独立表决权。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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