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今年起不再拉闸限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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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17:09 新华网 | ||||||||
8日,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从今年夏季开始起,为确保北京电网运行安全,市发改委将改变过去拉闸限电等行政强制的做法。 据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这次按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原则,实施峰谷电价结构调整,目的是改变过去拉闸限电等行政强制的做法,从应急管理向建立长效机制过渡。通过价格杠杆的作用,变行政管理为价格引导。
在峰谷分时电价时段方面,峰谷时段调整为:峰段8小时(10:00-15:00;18:00-21:00),平段8小时(7:00-10:00;15:00-18:00;21:00-23:00),谷段8小时(23:00-7:00),调整后的白天峰段时间比原来后延两小时。同时,将峰段、谷段电价价差由2.9倍拉大到4倍。 从今年开始将实行尖峰电价。每年夏季7至9月每天用电高峰11点-13点、20点-21点3个小时实施尖峰电价,即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此外,今夏还将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除居民、地铁、无轨电车、农业排灌外的所有用户,均执行峰谷电价。 为解决2004年6月以来煤价上涨对电价产生的影响,从2005年5月1日起,将上调除居民生活、农业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外的各类销售电价,上调标准为每千瓦时3.95分。(郭晓军)(责任编辑:郝锐)(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