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嫌疑人允许律师在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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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1:49 东方早报 | ||||||||
早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从本月开始,甘肃省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正式启动审讯室录音录像系统,该部门的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允许律师在场、录音及录像。 据了解,这是白银区警方日前被列入全国公安讯问三项制度试点之一启动后的结果。
这次试验的程序主要是,在“多通道录音录像系统”的公安审讯室里,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准备审讯时,让他们就是否要求律师在场和录音、录像三种方式做出选择,然后就其选择的方式开始讯问。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在审讯时要求有律师在场时,被指派的律师必须到达讯问现场,并获得相关资料,直至审讯侦查结束。 为严格保密措施,对在场律师的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以值班的形式参加讯问活动,律师由白银市司法局选派。 记者获悉,白银市司法局已从两个律师事务所确定了8名律师参加此次试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