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陈述将作为主要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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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2:34 新闻晨报 | ||||||||
颜斐 据北京晨报报道,今天上午9时,造成12人死亡35人受伤的京民大厦火灾案4名责任人将在朝阳法院受审。据了解,检方将向法庭出示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书和现场勘验笔录,除1名伤势过重的伤员外,34名火灾受害者的陈述以及11名证人的证言都将作为检察机关的证据提交给法庭。
检察机关查明:张道醇于2001年指使朱家龙伪造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变造注册资本金,取得京民大厦装修工程资格。后在明知朱家龙没有国家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仍任命其为项目经理进行施工。在施工现场,张道醇、朱家龙未制订安全制度、设置安全员。朱家龙、陈宝东、田合朋在明知防水作业不应与其他工种交叉施工的情况下,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致使京民大厦施工工地发生重大火灾。 检察院认为,上述4人无视安全生产法规,致使工人冒险违章作业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事件回顾 去年6月9日15时56分,京民大厦发生火灾,共造成12人死亡,9人重伤。经北京市消防局认定,火灾系施工人员在京民大厦西配楼游泳馆内焊接二层平台的不锈钢扶手时,焊花引燃一层地面上的聚氨酯防水涂料,起火并蔓延成灾。随后,4名主要责任人:北京锐标装饰装潢公司的总经理张道醇、该公司项目经理朱家龙、包工头陈宝东以及瓦工队长田合朋被依法逮捕并移送审查起诉。据了解,陈宝东在火灾发生当晚,因害怕承担责任,曾假借送伤员去医院而出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