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圆明园:防渗工程40天内“说清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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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3:2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8日,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透露,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至今尚未找到环评单位,环评报告始终无法上交。为此,国家环保总局研究决定,责令圆明园管理处在40天内限期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环评三处负责人李天威说,五一已过,圆明园整治工程依旧没有实质性进展,已经给国家财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环保总局已责令圆明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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