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行政诉讼爆出“空中花园”测量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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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3:4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空中花园”该如何计算面积?昨日,铜梁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因房屋面积测量纠纷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也许会给你一个答案。 2003年6月12日,铜梁县益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开发的福禄花园委托给市土地房屋勘测院铜梁县房屋测量所测量,结果实测面积比设计面积少了1224.12平方米。经了解,开发商得知测量所对“露台”按照没封闭的阳台进行测算,最终导致面积“缩水”。
益丰公司认为,测量所违反了《房屋测量规范》,于当年9月12日向铜梁县土地和房屋管理局提交申请,请求该局责令测量所“限期改正错误测算结论”。今年1月12日,铜梁县土房局出具《回函》,并没满足“益丰”公司申请。开发商认为测量主管部门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以“行政不作为”为由把铜梁县土房局告上法庭。 “非不为也,实不能也。”昨日,铜梁县土房局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称,目前并没确认测量所测量违法的结论,而这种结论依法不应由测绘主管部门作出。而原告代理人、重庆龙行律师事务所主任邱明哲则认为,土房局担负着对房屋测绘单位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行政职责,在开发商提出申请后,被告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关键是对执行技术标准的理解。”庭审完毕后,铜梁测量所负责人坦言。据了解,《规范》明确规定,未封闭的阳台面积折半计算,有柱、有盖、有维护物的廊房据实计算。而关系每一业主的“露台”、“空中花园”到底属于阳台还是廊房,应据实计算还是折半计算?都有待于在这起官司中进一步明晰。 (记者 李定兵)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