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 杀死女友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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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3: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近日,太和县原墙镇农民张某因杀死女友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张某现年34岁,去年6月与被害人葛某相识,后同居生活。在准备结婚时因彩礼问题发生纠纷而分手。张自感受骗,遂于2004年10月1日上午将葛某骗至该县烈士纪念碑西200米处,用准备好的铁钩子猛击其头部致死。作案后张某自杀未遂,被现场群众及闻讯赶来的民警
阜阳市中院审理认为,张某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手段极其残忍,遂以故意杀人罪作出上述判决。 (胡立柱 万毅)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