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原助理巡视员受贿数百万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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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4:07 北京青年报 | ||||||||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商务部机电司助理巡视员贾小左受贿一案,4月27日在景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贾小左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一切违法所得财物上交国库。上诉期届满,贾小左没予上诉,公诉机关没予抗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贾小左受贿案是备受社会关注的原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受贿案的系列案。
2004年4月,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原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受贿案时,发现李友灿在担任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办主任期间,曾向原国家外经贸部机电司主持进出口处工作的贾小左行贿8万美元,遂展开对贾小左的审查。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贾小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自2000年至2001年,在任原国家外经贸部机电司进口处处长及主持工作期间,利用掌握审核全国进口汽车配额分配的职权,应他人请托,为之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97万元、港币100万元、美元8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0567元的象牙工艺品一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文/《燕赵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