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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张“手机卡”官司打到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4: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郭佳记者彭江) 购来的“手机卡”却只能在座机上使用,消费者叶某找到卖方协商,并闹到了消协。消协调解无果后,叶某又一纸诉状将卖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双倍赔偿手机卡费及误工费等。昨(9)日,彭州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买卖纠纷案。

  叶某在诉状中称,今年4月8日,他在天彭镇一公话超市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当时卖方侯某将他的手机“特殊处理”,显示一切正常。回家后,叶某发现手机信号不好,预存的30
0元话费也无法查用,这才发现买来的“手机卡”只能在座机上使用。叶于是多次找到侯某协商,还闹到了天彭镇工商所,后经消协多次调解仍无果。叶某在诉状中提出了双倍赔偿手机卡费700元,赔偿误工费1680元等诉讼请求。

  侯某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则称,叶某在他这里花350元(含300元话费)购买的卡,是目前流行的经过商务模式处理的卡,可以在手机上使用,叶购买时应该知道这一点。购买后,叶某将自己的手机信号不好归罪于卡,并找他私下协商,双方还一起到过消协,叶某提出了赔偿包括双倍卡费、误工费等在内3000多元的费用。“买卡才350元,现在要索赔3000多元,简直就是敲诈勒索……”侯某气愤地说,并表示对于打官司,自己会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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