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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6:10 深圳商报

  【本报讯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从2005年7月1日起,全省(不含深圳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高等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和深圳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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