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鞋商郑州遭遇违法代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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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6:3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赵倩)一起买卖纠纷终审后近一年无法执行,原告发现被告代理人竟是一审法院原副院长。在成都开皮鞋厂的陈勇(化名)昨日将一封举报信寄往河南郑州二七区区委,反映此事。 陈勇说,他因和郑州人吴某、张某发生交易纠纷,起诉到二七区法院。被告的代理人叫崔本正。经过一审二审,去年6月陈勇向二七区法院申请执行,但一直未执行下来,“法院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伍长康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如何处罚这类违法代理“还属于法律空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