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州先锋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记文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符雪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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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8:2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全国“优秀女法官”、省“巾帼建功标兵”、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文昌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符雪妮的头上,笼罩着数不清的光环。光环的背后,是符雪妮参加工作25年来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个踏实的脚印。 在同事的眼中,符雪妮是一个敬业的女法官。20多年来,符雪妮把全部身心都扑在工作上,没有一年休过公休假。符雪妮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她主审的案件全庭最多,担任
虽然刑庭任务繁重,但是符雪妮还兼任了文昌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中,符雪妮满腔热情地教育、感化未成年人,使其提高识别善恶是非的能力。自2003年以来,该院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1件、51人,其中宣告缓刑19人。为更好地处理好未成年人判后的帮教工作,她深入到未成年人的所在地与镇派出所、村委会等找人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审判后的延伸工作。 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找符雪妮说情的人不少,但都碰了钉子。作为一名庭长,面对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的考验,符雪妮恪守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职业道德,给自己定下了“嘴不馋、手不伸、心不贪、请不到、礼不要”的十五字原则,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进行不懈的斗争,以实际行动确保司法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 作者:杨勇 郑善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