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惨死家属状告网吧(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8:34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 隋冠卓 实习生 赵哲 2005年2月2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5名被告人最大的22岁,最小的19岁。 今报讯 儿子在网吧出事,妈妈把网吧告上法庭索赔,这在辽宁还是首例。首犯被判无期徒刑 昨天上午,沈阳中院对此案公开宣判,法院认为5名被告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指控一砖头打死小刚的王鑫被判处无期徒刑;阳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加上缓刑期的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其他几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5年和3年。 几名被告人共赔偿小刚家属15万元。一纸诉状告网吧 “小刚才16岁呀,还未成年呢,怎么就死得那么惨啊!就这样去了!”案件发生后,小刚的妈妈终日以泪洗面。“我就感觉孩子死得冤,我时常想,当初要是网吧尽点责任,小刚的死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当初为了配合警方破案,我暂时放弃了追究网吧责任的权利。”在等待沈阳中院审理王鑫等人的刑事案件期间,今年3月,小刚妈妈关女士一纸诉状将天利金网吧告上法庭。 要求赔偿5万元状告网吧到底可不可行,关女士到多个有关部门咨询,最终坚定了打官司的信心。“首先小刚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网吧应该按照规定拒绝其进入,而在此事中网吧没有阻止小刚进入网吧属于违规。而且小刚到网吧上网消费,网吧没有阻止他们对小刚的殴打。对小刚的死,网吧是有责任的,我要求网吧赔偿我5万元。” 于洪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一直没有确定开庭日期,“法官说这个案子没有先例,对于怎么赔、按什么标准赔需要综合考虑,而且还要等中院这边的刑事判决下来之后那边才能开庭。”昨天下午,关女士得到于洪法院的通知,该案已经定在5月30日下午开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