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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做假日渐猖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8:34 南京晨报

  晨报讯昨日,南京市房管部门的数据显示,继3月案发9起房屋产权证制假案后,南京4月份再次发生18起房产制假案件,比3月份翻了一番,涉案房款上百万元。对此,南京产权市场处有关人士表示,一份关于加大对制假者处罚力度的规定正在制定当中,将于近期出台。

  南京市产权市场处负责人介绍,随着二手房交易量不断增多,在南京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接待大厅发现的制假现象日益严重。据统计,4月份南京共发生18起制假案件,其中假身
份证10起,假产权证3起,假当事人4起,假公证书1起。甚至一天之内,发生4起制假案。

  从18起案例特征来看,当事人伪造相关证件的目的多种多样,甚至有通过夫妻间交易套取银行贷款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中的制假现象有所上升,因此,房管部门也提醒相关银行和债权人,慎重处理房地产抵押贷款,查实当事人身份与文件,以免出现经济损失。

  案例的多发,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昨日,南京市产权市场处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已联合公安部门正在制定一项关于加大处罚制假力度的规定,新规出台后被查处的制假者极有可能面临拘留等重罚。据透露,该项措施目前已经通过房管部门的审定,正在等待公安部门的会签,将于近期出台。相关典型案例及律师点评:

  案例一:产权人曾某的女儿因吸毒偷取了父亲的产权证、身份证等所有证件,前来南京市房屋产权市场处大光路分市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该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在审核时,发现了疑点。当问及房子是否出空时,当事人一口咬定所有手续都是合法的,房子也已出空,无人居住。为慎重起见,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特地上门看房,发现产权人曾某还居住在该房屋内,并无卖房之意。

  江苏圣典事务所朱凯律师点评:在办理房屋交易当中,如果不是产权人自己前来办理,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应要求前来办理的人员出具委托书,如果没有委托书可以不予办理。房管部门有义务核实相关证件,以避免市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市民应尽量保管好产权证和身份证。

  案例二:购房人田某持假身份证前来购买乔某的房子。经调查询问发现,田某与乔某系夫妻关系。由于田某做生意缺少流动资金,想通过伪造其身份证购买其妻名下的房产,由此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获得资金。

  律师点评:房产常被亲人骗,3月份南京曾发生多起亲人骗取房产的案件,所以市民一定要保管好房产相关权证,减少他人可乘之机。

  作者:方市兴 徐关辉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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