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为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政府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采取各种措施保障毕业生充分就业。
我省每年将招募50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苏北从事1至2年志愿服务,省财政给予相关资金支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的志愿者享受“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优惠政策;对于毕业生自主创业,我省要求各地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中
安排专项资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持有关证明到当地市、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人员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各级劳动保障机构按规定免费为其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对因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开辟毕业生就业专门窗口,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确保2005年6月底前在所有高校建成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站,并与国家和省市网互联互通,尽快实现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
作者:王晶卉 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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