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再生资源协会———会员资格并不是经营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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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8:58 沈阳晚报 | ||||||||
从3月18日开始,本报连续报道了沈阳市再生资源协会(下简称再生协会)向从事废品回收单位收取会员费的事情(前期报道:《稀里糊涂被收走2300元莫名会费弄蒙废品收购站》)。 5月9日,再生协会的负责人明确向记者表示,再生协会是非盈利性、公益性、自律性的社会团体,是否加入协会是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的自愿行为,不会影响到企业的
入会也得迈“门槛” 对于一些经营企业向报社进行投诉的事情,再生协会会长高峰认为,这是广大业户对再生协会的宗旨和作用认识不足造成的。他告诉记者,并不是所有的废品经营企业交了会费就能成为会员,企业必须达到入会标准才能入会。据介绍,沈阳市目前有废品经营企业近2000家,从业人员3万多人,但其中近1000家处于无证经营和“打游击”状态;而有证经营的1075家企业经营现状也漏洞百出,给广大市民留下了脏、乱、差的印象;甚至有些废品收购站还存在收买赃物等违法行为。再生协会的成立主要是在政府和协会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不但要改变废品经营企业在市民中的不良印象,而且还要向会员企业提供信息,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会员资格不是经营资格 在高会长手中,记者见到了《沈阳市再生资源协会经费管理办法》,上面对于再生协会会费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很多废品经营者比较担心的经营资格问题,高会长表示,会员资格并不代表经营资格,废品回收企业加入再生协会完全是自愿的,企业是否具有会员资格,不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资格。高会长还告诉记者,再生协会的会员企业会得到很多非会员企业无法了解到的行业信息和政策信息,因此会员企业肯定会在竞争中占有一定的优势。本报记者刘强实习生赵宇记者电话:816767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