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启动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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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日前,湖南省宜章县一位基层工会主席从县总领取到了1000元的保障金,成为宜章县总实施基层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制度以来第一个享受保障金的工会主席。 为了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保障工会主席合法权益,解除基层工会主席维权的后顾之忧,使之更好地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宜章县总不久前建立了基层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制度。
基层工会主席权益保障金制度明确规定了基层工会主席在履行职责中遭遇以下不公正待遇或不幸,县总工会给予保障金和法律援助。一是依法履行工会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遭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收入的,失业期间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发放,至重新就业止,最长不超过半年;二是依法履行职责,合法权益遭到侵害,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既给予法律援助又给予一次性资助金;三是因企业破产、改制尚未安置工作而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四是患有重病,医药费自负部分超过10000元/年以上,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五是因本人遭受意外伤害、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500~1000元。(陈丽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