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抒己见:常“将军”才能少“找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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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1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因为怕报复,只好选择忍气吞声,不想在单位干了,才拉下脸来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这时因超过诉讼时效,往往得来的只是冷冰冰的一纸“不予受理”。 不少用人单位的领导们早已摸准了职工的脉:只要在我这一亩三分地里上班,你就不敢怎么样。
虽然有关劳动执法部门的人士认为职工权益被侵害时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但成本似乎高了些,甚至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 有句话叫:做成熟的消费者不如有一个成熟的消费环境。同样,作为一个劳动者,也需要一个有利于维权的环境。而这个环境的形成,就需要我们的劳动执法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随时下到企业巡视检查劳动用工状况,不要非等着职工鼓足勇气找上门来才去过问。 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何为“和谐”?政协委员张贤亮说:“和”有“口”,“谐”有“言”,老百姓有饭吃、有说话的权利就是和谐社会里最基本的底线。如果职工有了话语权反而会丢了工作,“和谐”从何谈起? 职工不敢站出来维权,面对这种情况,劳动执法部门难道真的无能为力吗?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经常到企业走动,而不再坐等执法,维权又有何难。劳动执法部门时常对那些不法企业“将一军”,这些企业的气焰还敢如此嚣张吗?还敢肆意侵犯职工的权益吗?如此,职工权益受损事后“找补”的现象也自然会大大减少甚至不再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