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区不同考场12份考卷雷同成绩被判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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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28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辛苦学习3年并参加司法考试,结果却被告之“因考卷与其他考生有95%雷同,成绩无效”,吉林民警孙振国为此将司法部告上法庭。 昨天,孙振国在市二中院的法庭上与司法部对薄公堂时终于知道:去年那场考试他第四卷的主观题得89分,再加上前三卷考得也不错,他完全通过了司法考试。
去年9月,孙振国参加了200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去年12月,他满怀希望的到吉林白山市司法局查成绩,却被口头告知“第一试卷95%雷同,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和他一样的原因,另外11名白山考区的考生成绩也无效。 孙振国认为,司法部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证明考生作弊的情况下,就凭考卷95%雷同而主观臆断进行处罚,侵害了考生的合法权益,要求司法部撤销处罚;公布并确认其2004年司法考试各科实际成绩;承担诉讼费等。 司法部在庭上拿出了24份证据,其中主要证据有孙振国与其他考生雷同的答题卡及考卷,经过对孙振国答题卡进行计算机自动比对和人工比对核验,孙振国的前3份选择题试卷分别与多人试卷95%以上答案信息一致,同时错点一致率也达到了81%到91%,在第4份笔答题试卷中,孙振国也出现与另一考生文字表述雷同现象。 “我们主要依据的就是《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两卷以上(含两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的,就应认定成绩无效。”司法部代理人对记者说,他们对孙振国的处罚是有法可依的。 “他们仅凭考卷雷同就推定我作弊了,这不公平。我相信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孙振国告诉记者说。 此案将择日宣判。另外,白山市还有3名被取消成绩的考生也已将司法部告上法庭,并将陆续开庭。(《北京娱乐信报》供稿记者郭志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