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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存包被人错取 失主:内有6800元 商场:最多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45 东方今报

  今报讯到购物广场购物时,存的包被人错取。丢包者称包内有6800元现金等物品,商场说最多只能赔200元。昨天上午10时40分,郑州市民常女士带着儿子到经二路与丰产路交叉口的家中福购物广场购物,她在购物广场存包处存了包。约20分钟后,她到存包处取包,工作人员把她的存包牌拿过去取包时发现,存包牌显示的64号存包柜里的包已经被取走,里面却放着54号的牌子,而54号存包柜子里放的只是一塑料袋馒头。常女士说,她的包里有6800元现金、一部波导女人星手机和一串钥匙,她要求购物广场赔偿,购物广场虽然给她出具了证
明,承认对丢包负有责任,却只答应赔偿200元(最高赔偿额)。该购物广场店长侯先生说,他们看了录像但是无法找到是谁拿了常女士的包,常女士所说的包中有现金、手机等物,现在也无法证明。购物广场在存包须知里已经说明,贵重物品请自己保管,如果确实需要工作人员保管,应该事先同工作人员讲清楚。F

  作者:记者 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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