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誓将1美元官司打到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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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5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阮友直 本报讯 28天后才收到失踪的托运行李,可荷航却拒绝做出改进服务质量的承诺,福州陈先生誓将1美元官司进行到底。 3日下午,状告荷兰皇家航空公司侵犯中国消费者知情权的福州陈先生(本报4月26日
荷航中国客户服务代表陈小姐介绍说,对此事她们感到很遗憾,经过多次查对,确实没发现这件行李延误的具体原因。她们愿意就行李破损和延误做出赔偿,并希望陈先生提出具体的索赔要求,但回避对陈提出的改进服务质量等公益部分的要求作出答复。 陈先生表示,由于行李已经找到,他将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请变更部分诉讼请求,将“赔偿‘行李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失1美元”,改为“赔偿延迟交付行李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美元”,而要求荷航在中国销售的机票上必须使用中文告知的诉讼请求不变。 福州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游劝荣表示,跨国经营的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不论其注册地在何处,都应当为所有的消费者提供用消费者通晓的语言、文字描述的商品和服务的说明,以保证其知情权,否则就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损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