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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 延付期不超过3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5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宏)本月起,如果您在武汉城区建筑工地上干满一个月,而不能按月拿到工钱,或者每月发放的工钱不到460元,可向劳动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行为。武汉市清欠办昨日透露,该市施工企业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制度本月起正式施行。

  新出台的《武汉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工资必须直接发放
给劳动者本人;所发工资不得低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中心城区每月最低460元,远城区最低标准为360元)。企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按照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将劳务发包给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引发欠薪的,由发包单位掏钱支付;施工企业因暂时生产经营困难,延期支付工资最长不得超过30天,否则按无故拖欠论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武汉市所有新项目的投标和分包也将与该企业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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