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质疑舞弊规定状告司法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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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0:2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昨天在北京市二中院,35岁的考生孙振国第一个站出来质疑司法部的舞弊规定。孙振国,一级警司,在白山市公安局从事法制工作多年。孙振国在相关部门查看了2004年国家司法统一考试中吉林违纪人员名单,发现有12名考生存在95%雷同答卷,但没有一个和他在同一考场。 孙振国昨天指出司法部的草率。他说,司法部在没有任何舞弊证据的情况下,仅凭95%以上答案雷同就认定违纪,是一种‘有罪推定’的思维模式,应当被抛弃。 面对孙振国的指责,司法部认为毫无道理。司法部称,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在评卷中发现“两卷以上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就算雷同。一旦雷同即可认定违纪而取消成绩,无须其他违纪证据。 然而,试行规定操作性不强。为此,司法部又出台了《国家司法考试答案雷同认定标准》。标准称,凡两名考生答案95%以上高度一致,且错误选项80%以上的“主要错点一致”便可视为答案雷同。不过,该认定标准只是一个内部规定,由司法部内部掌握。司法部的解释没能让孙振国信服。他说,“标准”是司法部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单方制定的,是“不合法、无效的”。孙振国对95%的数字怎么计算出来的也感到不解。“为什么不是90%或其他比例。”孙振国说。 专家说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教授称,在研究生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种考试中,凭试卷答案雷同认定“违纪”,并取消成绩的做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试卷答案雷同到什么程度算“违纪”,各种考试没有统一的明确的规定,司法考试主要是看司法考试中心的具体规定。他打比方称,如果考研究生,试卷答案与教科书完全一样,甚至于标点符号或错字都一样,肯定能认为雷同。但如果参加同样的辅导班,所做出试题的答案也可能一样。(综合《北京晚报》《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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