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招体制外获录取考生将不予注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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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0:39 光明网 | ||||||||
北京市教委四项措施整治招生环境,严禁高校擅自寄发录取通知记者 王荟 在即将进行的2005年夏季高考高招工作中,未经北京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同意,严禁学校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对于所有游离于体制外录取的学生,市教委一律不予电子注册。 昨天,北京市召开综合整治教育考试招生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4项措施净化高
一是要严格招生计划执行管理。严格控制调整计划使用数量,实行集体议事原则,不得随意降低录取标准收费或指名录取考生。 二是要严格定向生就业招生管理。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都不得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是严格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对于保送生、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要严格测试程序;入选资格考生必须三级网上公示(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高校)。 四是坚决禁止体制外招生。严禁擅自组织生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