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推行阶梯式水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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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1:06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为缓解日益严重的水资源危机,河北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阶梯式水价。这是河北省政府日前批转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 据了解,1999年河北省对新、改、扩建工程实施“强制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措施,有效提高了城市居民的合理用水水平。但目前仍然存在终端水价偏低、水价构成不合理,水
为缓解资源矛盾,该“意见”还结合国家产业政策提出要推进电价、热价改革。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类、限制类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完善峰谷分时、丰枯季节电价办法,积极引导合理用电。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及煤热价格联动的具体办法。 在环境保护收费政策方面,该“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收费办法,制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收费政策。利用价格承诺、价格政策担保、以收费批文质押贷款等形式,解决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滞后问题,促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