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完善高技能人才机制 试行技工首席职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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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1:41 云南日报 | ||||||||
昨日,省政府向全省发出《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地相关部门予以施行。我省将试行技术工人首席职位制等,成为全省实施技能振兴行动的新亮点。 建2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实施意见要求,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在部分具备条件的企业和学校建立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师资队伍。盘活现有资源,到2010年,建成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确保60%教育费培训技工 企业应确保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企业应确保60%以上的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技术工人的教育和培训。 建立技工“首席职位制” 全省要完善机制,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有效激励。建立技术工人首席职位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关键岗位、工序自主试行“首席职位制”。首席人员不搞终身制。企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在不侵害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物质利益的前提下,可采用兼职、借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人才租赁、专利转让等多种形式合理流动。 全省高技能人才要达25万名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到明年,重点在烟草、电力、矿产、云药、技术资本密集型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等产业及相关行业中,培养高技能人才,使高技能人才达到10万人,具体目标:今年新培养3.2万名高技能人才,其中技师3000名,高级技师60至150名;明年新培养4万名高技能人才,其中技师5000名,高级技师150至300名;获得国家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年递增20%以上。到2010年,使高技能人才达到25万人,其中技师4万人。 可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 对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在全国、全省性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授予相应技术状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可破格晋升为技师、高级技师;对符合劳动模范基本条件的技术能手,优先推荐参加省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此外,企业聘用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可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技术职称的待遇水平,享受相应待遇。 本报记者 李惠民(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