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 原市委副书记受贿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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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2:08 东南快报 | ||||||||
江西省上饶市原市委副书记胡发群巨额受贿案日前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胡发群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79万元、港币2万元、美元4000元,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胡发群1995年5月任上饶地区行署副专员,2000年10月任上饶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2002年9月任上饶市委副书记。
经查实,1998年至2004年间,胡发群非法收受姚某某、胡某某等9人贿赂人民币179万元、港币2万元、美元4000元。此外,胡发群还与他人通奸,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来源: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