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被挤占挪用4111万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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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2:40 兰州新闻网 | ||||||||||
4111万元救灾资金被挪用 审计发现,云南省、州(市)、县部分财政、民政、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存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问题,共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如姚安县草海农场统建点建设工程指挥部挪用1748万元救灾资金支付土地置换补偿,宾川县民政局挪用救灾资金150万元兴建宾川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大楼,姚安县卫生局、大姚县赵家店卫生院分别挪用25万元救灾资金建设卫生院职工宿舍,牟定县财政局、姚安县财政局分别挪用救灾资金565万元、350万元平衡2003年财政预算。 5174万元补助费未及时下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还有:未及时下拨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5174万元;部分救灾项目报灾不实,获取救灾项目建设资金868万元;大姚县昙华松子园、姚安县草海农场两个县级统建点的建设标准偏高,入住资格把关不严;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借机为自己和亲友牟取高标准住房,或占用救灾资金。 新闻回放2003年,云南大姚相继发生了里氏6.2级、6.1级地震。地震发生后,云南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接收救灾资金36662万元。2004年,审计署对云南省本级,楚雄州本级及所属大姚县、姚安县、永仁县、牟定县、元谋县,大理州本级及所属宾川县、祥云县,丽江市本级及所属永胜县、华坪县,接收和安排的地震救灾资金进行了审计。 审计署透露 今后将重点审计中央各部委 本报讯据中新网消息,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不久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后的审计重点将继续关注政府部门“按规矩花钱”和“公开透明”,以及政府预算细化等问题,特别对位高权重的部委加强监督。 李金华表示,今后对中央财政重点关注两个问题:一是部门预算要进一步细化;二是逐步规范转移支付的资金。 李金华指出,围绕这两点,审计署将紧盯位高权重的国家部委。在全面监督国家财政的基础上,审计部门将重点监督拥有二次分配权的集权部门。 作者:记者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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