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后续:刘木松一家遭遇引起各级重视,灾后补偿终获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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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再获34万元补偿 本报深圳讯 本报A9版4月12日对龙华街道一家庭三兄弟火灾丧生后在殡仪馆陈尸5个月未能火化一事进行报道后,引起了龙岗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在龙华街道安委办近一周的协调下,日前,刘木松的亲属与综合楼业主林锦乙、另一责任方龙华元芬村委一起就善后事宜进行了协商。三方达成一致,林锦乙和元芬村再共同补偿34万元给受害方。昨日,刘木松
在本报对这一事件报道后,立即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龙岗区政府督促龙华街道安委办尽快解决此事。同时,事件也引起了深圳市律协和一些法律界人士的关注。律协会长徐建亲自过问此事,并表示如果需要进入司法程序,律协将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朱兰春律师表示,他愿意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在得到刘木松家属同意后,朱律师立即开始了解案情,着手准备。 在各方的努力下,事情最终得到协商解决,日前,受害方刘木松一方与综合楼业主林锦乙、另一责任方龙华元芬村委达成调解协议:林锦乙愿意和元芬村再拿出34万元补偿给刘木松夫妇。记者了解到,在刘木松夫妇拿到补偿后,存放在殡仪馆的三兄弟尸体被很快火化处理。(欧阳四平)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