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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沾上“地下”……(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5:51 法制晚报
不幸沾上“地下”……(图)
图/谢峰

  今后,利用地下空间从事旅店业设置宿舍以及作为其他居住场所的,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将不得少于4平方米,且不得设置上下床。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人防办正在联合制订本市地下空间容纳人员的标准。

  (见A05版)

  自打新中国成立之后,再被冠以“地下”头衔的好的事物就不多了。

  不过地下空间不幸沾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藏污纳垢的“地下”二字实在是没法子,有关部门在管理上不仅不能“歧视”,反而更应该多给一些“关爱”,让那里生活的人们也感到很阳光。

  作者: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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