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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工有最低报酬标准 我市各高校已做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7:37 温州新闻网

  每小时8元,每周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

  温州新闻网5月10日消息:日前,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原则上不应低于每小时8元,学生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温州高校学生的勤工助学情况如何?昨天,记者就此事走访了市区各大高校。

  目前,学生勤工助学一般分两类:一是学生参加校内设立的勤工助学岗获取报酬;另一类是学生假期参加企业兼职工作获取报酬。据温州大学(筹)学生处周老师介绍,该校校内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现行价格为每小时5元~7元。为了让学生不荒废学业,规定每天勤工助学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节假日学生到校外兼职,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一天报酬不低于50元~60元。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一负责人介绍,该校给学生勤工助学的报酬与温州大学(筹)差不多,每月工作时间为20小时。而到企业勤工助学报酬每天为70元~80元,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据了解,为节省费用,现在一些企业直接到学校招聘学生兼职,出现了刻意压低学生报酬的现象。针对教育部近日出台的相关规定,有关人士说,这对校内的勤工助学起到指导作用,也规范了企业的招聘行为。在采访过程中,多数高校负责人都表示,近期会对现有的报酬标准进行调整。(温州晚报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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