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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浙江获得法人营业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7:54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5也10日消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内地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9日获得营业资格。

  5月9日,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盐岙村村民冯普德和他的172个合作伙伴创办的大红袍果业合作社从台州市工商局领到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他们一起的还有其他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称,“农户变成法人”是农村市场主体的再次创新。

  去年11月,内地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出台,并于今年1月正式实施。《条例》首次明确界定了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

  据介绍,目前浙江农民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要有7名以上社员、5万元以上注册资金,有社员共同制定的章程、合作社名称,建立符合合作社要求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即可申请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家介绍,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最大的“利好”,就是合作社能作为独立法人的市场主体参加市场活动。通过专业合作社把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与市场连接起来,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生产规模和水平,并可以有效地实现行业自律。同时,合作社成为法人组织后,还便于农民创出自己的品牌。(编辑 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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