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吉林民警喊冤状告司法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8:28 深圳晚报

  司法考试12名考生《法理》考卷95%雷同,司法部认定违纪

  吉林民警喊冤状告司法部

  北京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法制处民警孙振国参加了去年9月的全国司法考试,满怀希望的他在三个月后却被口头告知因与11名考生试卷95%雷同,不但当
年成绩都为零分,而且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不服气的孙振国就此将司法部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司法部撤销对他的处罚决定;公布并确认其2004年司法考试各科实际成绩;承担其因诉讼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和诉讼费用。昨天上午,这起广受关注的行政诉讼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通过率只有10%左右,难度堪称“中国第一考”。2004年的司法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满分15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都是机读式选择题,只有试卷四是主观题,需要文字表述。2004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吉林省白山考区包括孙振国在内的12名考生都因试卷一出现95%雷同,被司法部考试司认定为“违纪”,受到“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的处罚。其中4人不服处罚,接连提起行政诉讼。在今后三天时间里,另外三名与孙振国一样的“违纪”考生状告司法部系列案将接连开审。

  孙振国在昨天的法庭上认为司法行政机关没有证据证明他在考试中作弊,就取消自己的考试成绩和考试资格,侵犯了考生的合法权益。他告诉记者其余11个“违纪”考生没有一个和他在同一考场,当时他也不认识其他人。

  司法部的代理人虽然没有提供孙振国作弊的证据,但强调他们对孙振国等考生的处理适用法规正确,没有违法。根据司法部提供的证据,经过对孙振国答题卡进行计算机自动比对和人工比对核验,孙振国的前3份选择题试卷分别出现与多人试卷95%以上答案信息一致的情况,同时答题的错误相同点一致率也达到了81%到91%。

  2002年3月13日司法部令第71号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第十条规定,试卷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试卷小组确认该应试人员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一是在卷面做提示标记,二是同一试卷卷面笔迹前后不一致,三是两卷以上(含两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的。有前款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应试人员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其两年内不得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

  根据这一规定,司法部认为,孙振国试卷雷同的事实清楚,即使没有出示他作弊的事实证据,只要试卷雷同,也应受到处罚。

  对于司法部的辩解,孙振国没有否认自己的试卷与别人雷同的事实,但他对司法部出示的各种法律规定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这些文件都是司法部单方制定的内部工作资料,应属“不合法、无效”。

  有业内人士认为,跨考场12人试卷雷同的现象确实少见,作弊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这些试卷不做无效处理,对其他考生就非常不公平。但也有人认为,由于前三份试卷都是选择题,没有作弊而都选择同样选项的可能性也很大。

  孙振国等考生是否有作弊行为,他们的成绩是否应该取消,这些疑问还有待进一步审理。

  作者: 发表评论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