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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发生十八起房产制假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8:49 扬子晚报

  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不断增多,在南京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接待大厅发现的制假现象日益严重。记者昨天从房管部门获悉,4月份共发现18起制假案件,其中假身份证10起,假产权证3起,假当事人4起,假公证书1起。甚至一天之内,就查出4起制假案。相关负责人表示,房产造假太猖獗,已到了不得不“打”的地步。房管局产权市场处提供了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购房人田某持假身份证前来购买乔某的房子。经调查询问发现,田某与乔某系
夫妻关系。由于田某做生意缺少流动资金,想通过伪造其身份证购买其妻名下的房产,由此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获得资金。

  案例二产权人朱某委托丁某出售其房屋,并出具了授权委托公证书。丁某的朋友彭某私自在委托公证书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冒充受委托人之一,来房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房屋交易手续,真正的受托人丁某本人没来。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对其私自改动的公证书产生了疑问,遂与市公证处核实,经查实产权人朱某根本没有委托彭某代其售房。

  案例三产权人姚某已故,遗有子女6人。其中一子找人冒充已故父亲,并伪造了其父的身份证,前来办理交易手续,企图将已故父亲的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

  从以上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当事人伪造相关证件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上述通过夫妻间交易套取银行贷款,制假者动机的多样性,加大了打假的工作难度。房地产抵押贷款中的制假现象也有所上升,因此,房管部门也提醒相关银行和债权人,慎重处理房地产抵押贷款,查实当事人身份与文件,以免出现经济损失。

  案例的多发,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是房产制假案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因此,最近房管部门已与公安部门联手制定相关法规,将对房产制假行为进行严惩,这一法规有望在本月出台。方市兴 汪晓霞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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