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 下放214项审批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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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9: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前天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做好下阶段经济工作的意见,明确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讨论并通过了《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省经济运行总体上保持良好态势,全省首季实现生产总值4089.47亿元,增长12.2%,处于合理的增长区间;市场销售畅旺,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实现大幅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会议研究了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的有关事项。会议明确,按照责权统一、运转协调和“能放都放”的原则,赋予县(市)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凡省已下放给地级市的审批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一律下放到县(市)。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主要涉及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外商投资、资金分配和管理、税收优惠及部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共214项。其中,由县(市)直报省审批(审核、核准)、报市备案事项176项;由县(市)审批或核准,报市备案事项38项。 会议同时讨论通过了《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着重对2004-2010年全省教育改革与创新、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等作出全面规划。重点突出加快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努力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努力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努力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有机统一;加快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创新,努力促进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形成,解放和发展教育生产力等内容。为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省将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将拨出专款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工程及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符信)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