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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建军否认故意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01:28 华夏时报

  本报综合消息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涉嫌杀人案。公诉人指出,侯建军故意驾车撞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原告人同时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15万余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400余人旁听了庭审。是否故意杀人成焦点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侯建军是否故意驾车将被害人裘吉撞倒致死及其投案后是
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等情节展开激烈辩论。公诉人指出,侯建军系故意驾车撞人,属恶意报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投案后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侯建军则辩称,由于当天凌晨酒喝得太多,没有看见撞人,也采取了刹车措施。侯建军的辩护人则以侯建军不具备故意驾车撞死人的动机及主观故意,且具有投案自首情节等进行了辩护。律师:醉酒误撞很有可能

  侯建军的辩护律师之一曹树昌对记者表示,被告故意伤害的罪名成立,但控方提出的故意杀人罪名并不成立,因为控方并没有直接有力的证据。相反,曹律师透露,他已掌握了证明其当事人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的直接证据。

  曹树昌称,侯开车追撵过程中有围堵、中途下车的举动,而不是直接撞人。侯在追撵过程中从车辆拐弯、躲避障碍物据勘察是一旗杆底座,到撞人前后不过2秒钟。因此,说撞人是驾驶中的条件反射似乎更有说服力,加上事发当时是凌晨3点,光线不好,醉酒的侯误撞很有可能。

  全部庭审过程进行了近4个小时,休庭后经合议庭合议,此案将择期宣判。(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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