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称退票观众告错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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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01:54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法国飞行表演泡汤引发退票纠纷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因能见度低于标准而取消了飞行表演的法兰西巡逻兵离京已近4个月,一度拖延的3万张北京公演退票至今仍未办理。苦等无果,5名购票者将负责票务的北
法官说,飞行表演门票上写明了网联热线是票务总代理,而活动策划、推广方是北京国方科技会展有限公司,因此,购票者应当向国方公司索赔。同时,飞行表演票上还规定了“因不可抗拒因素主办机构有权对表演内容进行相应调整”的免责条款,表明国方公司与购票者之间达成协议,在不可抗力对演出造成影响时,应采取“由主办方对表演内容进行调整”的方式解决。法官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民法部律师彭越林不认同判决。他说,原告之一王女士在网联热线处购票后,就与网联公司建立了合同关系。网联公司与包括国方公司在内的任何合同外第三人间的纠纷,都不能成为其拒绝退还票款的理由。网联公司不仅应该退还票款,而且还应当赔偿利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