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理瞄准四个百分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01:5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曹显钰)5月1日起,省人大常委会向各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事项确保实现“四个百分百”,即登记、分析、交办和回音都达到100%。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刚刚通过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各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作出的规定。 《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努力实现“四个百分百”,即所有来信
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细则》,在开展一系列执法检查和厅局长评议中,也把督促解决有关信访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近年来,省人大每年受理的群众信访事项在万件左右。去年,省人大信访部门受理信访9600多件,要求报告结果的信访有32%没有回音。 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诉、控告、检举和意见的权利,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办法》,同时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各部门、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要求省“一府两院”和政府各部门认真办理好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事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