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严厉打击私盐贩卖 防止影响群众食用盐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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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06:5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北京五月十日电(记者刘长忠)针对最近一些地区出现的非碘盐严重反弹私盐冲击食盐市场,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目前中国盐业市场总体上是平稳的,但一些地区私盐冲击食盐市场,直接影响加碘盐的供应和人民群众的食用盐安全。
主要表现为:东部沿海省市的一些小盐场、小盐田,无证照生产加工劣质盐,销往食盐市场,成为私盐泛滥的重要源头;中部地区、西北地区盐产地周围的个人擅自将生产加工的私盐销售到食盐市场;一些不法商贩结成加工贩运团伙,从小盐田或非定点食盐生产企业购进劣质盐和工业用盐,冒充食盐销往边远农村地区牟取暴利;一些地方盐业公司为谋取非法利润,利用盐业管理政企不分的状况,擅自将计划外盐产品投入食盐市场;一些地方居民对私盐的危害性认识不够。 近年来,全国因食用不合格食盐和劣质盐的中毒、死亡事件时有发生。二00四年七月五日,山西晋中“万家灯火大酒店”非法使用含亚硝酸盐的“私盐”,造成一百六十八人中毒。据卫生部二00四年居民户层次碘盐监测结果,中国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百分之九十的七个省区市依次是:西藏、海南、新疆、北京、青海、广东、四川。 据介绍,食盐安全是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打击贩卖私盐已经列入了《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认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维护食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私盐贩卖活动,坚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行为,防止和杜绝非食用盐、非碘盐、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