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车不还款法官调解皆欢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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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09:51 每日新报 | ||||||||
张北李洪兰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李洪兰】贷款购车从事长途运营的李某因一连半年没有还款被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昨天上午,经本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主持调解,银行做出让步,李某承诺积极履行义务。至此,仅用五天时间该案即调解结案。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李某签订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借款人民币近20万元。合同签订后,由于被告李某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已达半年,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借款合同。庭审中,被告李某向法官言明了他因孩子生病的特殊情况以至于半年没有还款的事实,恳请不要解除合同,以后保证按合同履行义务。经法官主持调解,原告方最终做出让步,被告方则积极筹款履行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