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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炭企业职工七月起可获三种津贴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0: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陶喜年)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省煤炭企业职工在井下工作,可获井下津贴、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助。井下采掘工在井下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即可享受16~20元/班次的井下津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指导意见,对我省煤炭企业从事一线生产工作职工的井下津贴、夜班津贴和班中餐补贴标准做了明确规定。凡从事井下工作的采掘工、井下辅助
工,在井下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的,其井下津贴标准为:井下采掘工16~20元/班次,井下辅助工8~12元/班次。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当日20时至次日8时,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的井下职工,其夜班津贴标准为:在当日24时以前上班的4~6元/班次,次日零时以后上班的6~8元/班次。凡在井下工作,因工作需要不能上井就餐的工作人员,其班中餐补助标准:井下采掘工6~8元/餐,井下辅助工4~6元/餐。各煤炭企业津贴和补贴的具体执行标准,由企业与本企业工会集体协商决定,并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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