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下发“最后通牒”:40天内不交环评报告圆明园最高受罚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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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0:1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综合报道记者昨日从环保总局获悉,迄今为止,虽经环保总局不断催促,但圆明园整治工程还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总局已向圆明园管理处下发通知,责令其接到通知之日起40日内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总局环评司负责人表示,如果圆明园管理处不能按时交出环评报告,按照环评法规定,将会被处以5万至20万元的罚款,并且建设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也将受到行政处分。对此,圆明园公园管理处副主任朱红表示,目前他们仍然没有找到愿为圆明园做环评的单位。她还表示,自从环保部门要求圆明园做环境评估之后,圆明园就
事件回放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被定性为违法后,4月中旬,国家环保总局对此举行了听证会,会后要求圆明园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环评报告。但一个月来,北京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没有一家愿意为圆明园湖底工程做环评。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发出了“最后通牒”。 (穗风/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