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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下发“最后通牒”:40天内不交环评报告圆明园最高受罚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0:18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综合报道记者昨日从环保总局获悉,迄今为止,虽经环保总局不断催促,但圆明园整治工程还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总局已向圆明园管理处下发通知,责令其接到通知之日起40日内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总局环评司负责人表示,如果圆明园管理处不能按时交出环评报告,按照环评法规定,将会被处以5万至20万元的罚款,并且建设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也将受到行政处分。对此,圆明园公园管理处副主任朱红表示,目前他们仍然没有找到愿为圆明园做环评的单位。她还表示,自从环保部门要求圆明园做环境评估之后,圆明园就
一直在努力寻找环评单位,但是始终没有找到愿意为圆明园做环评的单位。对于环保总局要求40天之内交出环评报告的期限,她表示:“我也不知道能否按期交出,我们只能努力。”环保总局环评司环评三处负责人李天威说,为维护国家环保法律的严肃性,也为了尽可能减少国家财产损失,环保总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已于5月9日下发了《关于责令限期补办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的通知》。而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之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圆明园整治工程必须继续停工,并承担相应责任。一位环保专家透露,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圆明园做环评报告的时间非常紧迫。据中科院生态中心环境质量评价部的工作人员介绍,环评报告分为“书”和“表”,做“书”需要一到两个月,做“表”则需要20天。

  事件回放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被定性为违法后,4月中旬,国家环保总局对此举行了听证会,会后要求圆明园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环评报告。但一个月来,北京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没有一家愿意为圆明园湖底工程做环评。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发出了“最后通牒”。

  (穗风/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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