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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产品合格证被罚没6.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0:23 今日扬州

  今日扬州网消息:我们身边无论是大型商场还是医院都离不开电梯,一旦电梯质量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2004年4月我市百盛商业大厦从上海中迅实业总公司电梯工程公司购买了两台手扶电梯,然而不久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就发现两台电梯的合格证竟然是伪造的。

  中迅电梯公司是上海专业安装及买卖电梯的单位。2004年2月25日该公司与扬州百盛商
业大厦签订购销合同,以50万元的价格将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上海电梯厂生产的两台手扶电梯销售给扬州百盛。后因中国迅达内部销售区域划分问题,上海中迅无法直接向中国迅达定购协议指定型号的电梯,于是2004年3月3日,先由上海某商贸公司向中国迅达认购两台规定型号电梯,然后销售给上海中迅,上海中迅从中国迅达提货后直接将电梯整机运到扬州,直接安装到百盛商业大厦内,因此上海中迅只好将电梯合格证做了“手脚”。安装调试完毕后,我市质监局发现两部电梯的合格证系伪造的,电梯制造单位中国迅达也认定合格证系假冒。

  为此2004年9月10日我市质监局向上海中迅公司作出了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万元,共计6.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上海中迅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将我市质监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广陵法院判令撤销质监局制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庭上原被告双方就“物理性能合格的商品是否就是合格商品”这一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法院审理认为,上海中迅公司销售给百盛的两台电梯虽然本身质量不存在问题,但合格证书系伪造,法律性能上仍视为假冒伪劣产品,最终驳回上海中迅公司的诉讼请求。

  此次庭审中,市区两级工商、质监、建设、劳动、公安等10多个部门的法制负责人和稽查部门负责人到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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