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乱收费将追究一把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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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0:44 生活报 | ||||||||
高校如果在招生过程中乱收费,学校一把手将被追究责任。这是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发出的《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的。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高校乱收费的惩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高等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乱收费的惩处力度。对不按国家规定和招生简章中注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要严
高校收费重点举措如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将高等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中高校收费资金,严禁挤占、截留、平调、统筹、挪用高校收费资金。 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005年,高校改按学分制收费须按规定程序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学费标准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总额。不得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及出台其他收费项目,如“注册费”等。 高等学校每年必须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专款专用,通过各种方式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应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备。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