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首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法规已完成起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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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1:19 西部商报 | ||||||||
管理层收购必须进场交易 甘肃首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法规《甘肃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并提交省政府审定。该《暂行办法》送审稿中明确规定,管理层收购或企业负责人以增量资本持有本企业股权的,要严格报批和审核程序,进场交易,不得自买自卖。另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或产权转让,也必须进场交易。
五步完成国有产权转让 《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至少要走以下几个程序。第一,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二,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并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全面审计;第三,由转让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先在转让的企业内部进行公示,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第四,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第五,产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应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管理层收购须进场竞价 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企业,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进行管理层收购或企业负责人以增量持有本企业股权的,要严格报批和审核程序,进场交易,公开竞价,同股同价,不得自买自卖。禁止企业负责人介入拟持股企业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国有产权折股确价等重要事项。 受让方过两个要竞价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但必须按照《拍卖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转让付款不超过一年 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果金额较大,一次性付款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但受让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价款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非上市公司股权进场交易 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或产权转让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进场交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发现和确定转让价格,其中转让底价,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资产评估结果,并考虑产权市场供求状况、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技术、无形资产和企业盈利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五种情形不得转让产权 根据《办法》,发生下列5中情形,禁止企业将国有产权或涉及的国有产权列入转让范围。国家规定禁止转让的;存在产权纠纷或产权关系不清,尚未界定的;合法契约约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和不宜转让的;人民法院、有权仲裁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通知冻结的;存在其他不宜转让情形的。 八种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在国有股权转让过程中,出现八种转让行为,有关部门有权要求转让方终止产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这八种行为主要是: 1.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转让的; 2.转让方不按照程序擅自转让国有产权的; 3.转让方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资产,或者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4.转让方与受让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的; 5.转让方未按照规定妥善安置职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6.转让方非法转移债权或者逃避债务清偿责任的; 7.受让方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影响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 8.受让方在产权转让中恶意串通压低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记者 刘晓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