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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1:50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胡骅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机动车牌证工本费、驾驶证工本费的统一收费标准出台,其中汽 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驾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据了解,机动车的号牌工本费、临时号牌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三轮汽车、低
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 5元;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 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同时,机动车的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行驶证每本15元、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行驶证、临时 行驶证工本费标准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 (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在向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收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在对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发放驾驶证时,收取驾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此外,还严格规定各相关部门不得在机动车号牌工本费之外再收取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号牌安装费用,不得在机动车 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之外再收取照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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