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村组织工作将走向制度化 当好村官别忘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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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2:26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5月11日消息:《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近日出台。据中组部组织局有关人士介绍,这在全国还没有先例。这意味着我省3.6万个村的组织工作将走向制度化。 该规范性的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的出台,旨在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理顺村“两委”关系,为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奠定牢固的“基石”。《规则》共
村重大事务民主决策 根据《规则》要求,村重大事务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策。重大事务主要包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等。对重大事务的表决结果及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 听证会每年至少一次 根据要求,村级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由村党组织主持召开,主要内容是:通报村“两委”的工作情况;就村重大事项和党员、村民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提案并质询;答复解释党员、村民提出的问题,论证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思路。村级民主恳谈会(听证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初或年终进行,参加对象为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全体村民。 村官要作出创业承诺 创业承诺制不仅能使村民得到实惠,还能理顺村“两委”的关系。根据要求,村级班子及成员任职后,要以富民强村为目标,研究制订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乡镇党委对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相挂钩。 离任要经济责任审计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以及村集体(控股)企业负责人,任期届满或离任的,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对他们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应负的经济责任。对群众关注的村级财务、主要建设工程或需要审计的其他重大事项要实行专项审计。 村级财务须逐笔公开 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向村民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村级财务必须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明细账目。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工程建设须公开招标 村办公设施、道路、桥梁、自来水、农业设施和其他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较大工程项目的维修,均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承包。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工程建设合同。村应建立质量监督小组,随时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村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进行验收。(温州日报毛传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