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新闻不完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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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5:40 法制晚报 | ||||||||
笔者是“法晚”的忠实读者,不仅因为与自身工作有关,更缘于“法晚”“小、快、灵”的特色。但5月10日《法制晚报》A15版《区国土房管局裁决被判违法》一文却让笔者看完后倍感莫名其妙,因为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直是新闻的重要看点之一,可笔者通篇却没有找到标题中“区国土房管局”到底是哪个区的。 按理说,国土房管局败诉案已经二审终审,法律程序已经完结,媒体可以完全放开作
传媒是舆论监督的主力,也是百姓获得信息的主要渠道。尽管这点小纰漏“瑕不掩瑜”,但笔者还是希望珍爱的“法晚”,以后能尽量少出现、最好不出现类似的指代不明的新闻。 当然,最后还有一点不能忘记强调,那就是希望编者能辩证地对待笔者的上述善意的“批评”,毕竟这也是表达爱的一种方式嘛。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刘行 做好了,有彩声儿;做孬了,招“板儿砖”。放心,编(辑记)者都扛得住。 编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