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后悲剧上演 垃圾爆炸男孩失明索赔1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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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5:54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消息:日前,泰顺县法院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泰顺人雷某结婚摆婚宴时,整理出的垃圾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年仅10岁的同村小男孩雷某某被炸伤双眼,伤残等级鉴定为三级。小男孩雷某某将雷某等人告上法庭,一审判决雷某某获赔19余万元。 雷某某称,雷某等人在垃圾焚烧过程中,没有尽到检查垃圾中有无危险物品的责任,导致雷某某双眼受伤致盲。而被告雷某等人辩称,婚宴帮工在整理垃圾时没有发现易爆炸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垃圾是雷某等人操办喜酒堆放的,雷某等人应为垃圾管理人,垃圾发生爆炸致使他人受损,应该由雷某等人承担责任。同时,原告雷某某父亲由于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温州都市报记者祖坚王凯) | ||||||||